PJiang老師Blog上說:


"AP/EAD 是基於 I-485 的,而 I-485 是你自己提交的,所以更換雇主不需要重新來申請。隻要還在有效期內,而且 I-485 還在 pending 狀態(或 MTR 後的呈 pending 狀態),AP/EAD 就可以使用。即使作為主申請人你剛剛失去了工作,也可以使用 AP 入境。"

也就是說理論是可行的。請問如果有被拒入境的可能,可能原因是什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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