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年的H1B使用到第五年結束的時候,應該開始LC Based GC申請,否則不能在6年H1B結束的時候繼續在美國工作。問題在於,屆時,我受雇於一家醫院做住院醫,綠卡申請卻是為了一個Faculty的職位,而且可能兩份工作受雇於兩個不同的雇主。這樣做會有問題麽?多謝!
回複:回複:情形有點複雜,請問Pijiang和各位高手
十分感謝您的回複。
在6年的H1B使用到第五年結束的時候,應該開始LC Based GC申請,否則不能在6年H1B結束的時候繼續在美國工作。問題在於,屆時,我受雇於一家醫院做住院醫,綠卡申請卻是為了一個Faculty的職位,而且可能兩份工作受雇於兩個不同的雇主。這樣做會有問題麽?多謝!
在6年的H1B使用到第五年結束的時候,應該開始LC Based GC申請,否則不能在6年H1B結束的時候繼續在美國工作。問題在於,屆時,我受雇於一家醫院做住院醫,綠卡申請卻是為了一個Faculty的職位,而且可能兩份工作受雇於兩個不同的雇主。這樣做會有問題麽?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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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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