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皮匠老師-關於無犯罪記錄(在你的博客裏找不到答案的問題)

來源: 笑眯眯的豬 2009-02-10 07:18:3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89 bytes)
我爸的485申請收到補件通知:因為兩次指紋都ILLEGIBLE,所以要求提供無犯罪證明。因為要求提供的是前5年居住地的證明,所以我想請教:是不是短暫住過10天、半月的都要算居住地?另外前5年大部分時候是住在中國,那是不是還要提供中國的無犯罪記錄?

謝謝皮老師了。也懇請有類似經曆的朋友提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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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皮匠老師-關於無犯罪記錄(在你的博客裏找不到答案的問題) -pjiang- 給 pjiang 發送悄悄話 pjiang 的博客首頁 (266 bytes) () 02/11/2009 postreply 08: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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