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請問PJIANG老師關於AP問題

原帖;
我先生現在用EAD工作,去年12月我們重新申請了AP(去年AP沒有過期前我用過回國,我先生用過出差),到現在都沒有收到。因為我婆婆這個月底要回國,打算和她一起帶兩個寶寶回去。原來因為重新申請的AP兩個多月能拿到,所以一月份買了飛機票。我的問題是,如果在我走之前AP還沒有拿到的話,我可以不可以先離境,然後讓先生將收到的AP寄到中國?如果不可以,我按計劃回國,應該才能怎樣合法入關?讓我先生申請H1,我簽H4的簽證?這樣實在太麻煩。因為我先生6月要回國,計劃7月初和他一起回來,到時AP肯定拿到,我可以跟他一起入關嗎?請論壇的有經驗人士多加指教,非常感謝!!
帖子沉下去,再問。我很認真很認真的讀了PJIANGLAOSHI 的關於AP的帖子。不好意思,本人好像太笨,還是有疑惑。如果按照“使用 AP 的大原則一條是--揣著 AP 出去,舉著 AP 進來”,我得等AP到手再走;如果按照“AP 其實是相當於簽證。而簽證是給予你入境一個國家的證明文件,不管你是從哪兒來。中國也好,加拿大也行,你有簽證就可以申請入境,哪怕你來自月球上。所以不存在“回中國”的 AP 不能用於從加拿大來美國一說。 ”我應該可以先回國再。煩請PJIANG老師再告訴我一下,YES OR NO.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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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再請問PJIANG老師關於AP問題 -pjiang- 給 pjiang 發送悄悄話 pjiang 的博客首頁 (1085 bytes) () 02/07/2009 postreply 1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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