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3 和EB2 通自己開公司保身份的區別?能不能請Pjing 老師解釋一下!

剛看到一個帖子說EB-3通過自己開公司保身份的麻煩。想請問一下,如果EB-2(NIW)要通過自己開公司保身份是不是具有可操作性?

現在有的問題是:1.開的公司肯定是和自己的研究領域,要不要ability to pay,
2. 可不可以y用自己的名字?如不用自己的名字,那就和用EAD工作也沒有什麽區別


有沒有同學用這個方法保身份的,能不能指教一二, 多謝!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