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簽證使用 AP 的後果和 F 簽證的雖然大不一樣,然而 EAD 的使用和 F 沒有什麽區別。那就是一旦使用了 EAD,H 身份就不複存焉,進入了 AOS.
對於 H-4 而言,如果使用了 EAD,其 H-4 就沒有了。在其 LD 的 H-1 身份保持的前提下,H-4 可以於 H-4 過期前在境內 extend 其 H-4 身份。
經常有人 argue 有沒有必要這麽做,因為在使用 EAD 的情況下,即使通過 H-4 extension 而 reinstate H-4 了,其 H-4 身份又迅速地被 EAD 的使用而變成了 AOS.
這是花錢不討好麽?老師不這麽認為。因為如果 H-4 一直在程序上保持了其身份,即使是使用了 EAD 而最後 I-485 被拒,也不一定需要立即離境。
相反,如果沒有延 H-4 而造成了非移民身份的明顯斷裂,在 I-485 被拒之後再去延 H-4,十有八九是會遭拒,還不如直接離境去簽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