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檔指紋-有一種說法也許對大家都很有用

大家知道指紋有效期為15個月, 需要重做如果過期.有一種說法是從2007.7以後指紋為電子檔即使再需要做NC,也不需要到LOCAL OFFICE打指紋.電子檔指紋可以再次送到FBI做NC如果NC CLEAR但超過15月.

請教各位有誰做指紋更早於是2007.7.打指紋有何不同.是不是用印泥再打到紙上.我打指紋的日期是2007,6,27.指紋是SCANNED.理論上講電子檔指紋應該是永久的.

謝謝大家分享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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