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Paralegal

來源: ladyinNYC 2009-01-30 21:16: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81 bytes)
回答: ParalegalladyinNYC2009-01-29 15:54:00
謝謝你的建議。其實我一直覺得自己不適合做科研,也不喜歡做實驗。我覺得象我現在改行的第一份工作應該是通過認識人關係進去,有了一年半載的經驗再自己找別的工作。Office Work的工作雖然是自己喜歡的,但工資掙得不一定有我現在多,看來隻能周末給老板做做實驗,補貼補貼了。不過我還是不想放棄嚐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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