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公司的人力部弄錯了,我的最後的工資發了後(被告知是最後的薪水)我陸續又收到2張deposits.我開始也想是不是什麽遣散費什麽的。但是是我要離開的。並且當時上網查到公司的第3張支票就要寄出。當時看來要是我不通知他們的話,我的薪水會一直發下去。 嗬嗬。那就太美了,但是我沒那膽。怕犯法。 我在第三張支票寄出前打電話通知人力部說我早就已經不幹了。他們才向我發了一封郵件說讓我返回上個月的direct deposit. 現在已經過去快一年了。也再沒有接到任何催我還錢的通知。這幫人力部是不是望了。嗬嗬,正好貪汙。但是不想綠卡申請有麻煩。還是想還錢給公司。但是今天收到 w2的表單。看到那兩張deposits 的錢都算到我稅裏了,有於無法直接聯係人力部,又覺的改W2太麻煩。別又是一堆手續。所以才問一下各位懂行的大蝦看是否有改的必要。那錢不還(2000多點)到底會不會會影響綠卡的申請。FBI 不會說查到我欠一個公司2千快錢把。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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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n't worry. -hy2009- ♂ (125 bytes) () 01/23/2009 postreply 21: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