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開始生效是2004年10月,擔心公司裁員。如果被裁,可以轉成F2. 我的問題是
1)是否一定要馬上申請轉F2? 聽說如果公司不向DOL匯報,就不用馬上申請轉身份,是這麽回事麽?怎麽樣知道公司有沒有匯報?如果不馬上轉身份,是不是不合法?
2)如果F2申請批準,之後我又找到工作,F2再轉為H1B. 這時H1B是沿用以前H1B (不用再參加抽簽),還是要開始新的H1B?
3) H1B是6年期。我今年10月就要到5年的CHECK POINT,如果當時沒有工作(所有沒有綠卡申請進行中),是不是就算10月之後找到工作,也不能申請新的H1B?
我想我主要想知道如果這次被裁,怎樣才能盡量延長用H1B工作的時間。多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