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情況是,當初拿J1簽證來美,做了2年多博士後,然後和公民老公結婚,最近剛拿到臨時綠卡。
我父母的情況是,都是60出頭兒了,退休了,他們在我家鄉過著簡單安詳的生活。我有2個姐姐,都成家了,她們和我父母住的不遠,常常去探望照顧我父母。
我老公的意思是,等我拿到公民,(那應該要等至少5,6年吧),就幫我父母和我姐姐申請綠卡。但是我覺得,那時我父母就差不多70歲了,太老了。我姐姐和姐夫的工作性質和英語水平也不一定適合移民,也不太實際。
我想問問:
1)是不是應該給我父母申請探親簽證(B簽證),先來這兒短期玩玩。這樣的話,我應該準備哪些材料來幫他們申請簽證。
2)能申請我姐姐來這裏短期探親嗎?
3)用我目前的臨時綠卡給我父母申請綠卡的話,要等多久呢?還是應該等到我成為公民,再給我父母申請綠卡?
4)如果給我姐姐申請綠卡的話,和給我父母申請,是同樣的手續嗎?
5)如果給姐姐申請不太可行的話,可以申請姐姐的小孩兒,來這邊讀書嗎?
我在外麵飄泊了6,7年,終於安頓下來,這些年來,爸媽和姐姐給我很多的關心和支持。很想為他們做點什麽。嗬嗬。羅嗦了很多問題。謝謝大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