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請弟弟

本人公民,請律師申請弟弟,但移民局寄過來的收據上把我弟弟寫成 Parents of Citizen, 律師已打電話給移民局,律師說移民局在電腦上改過了,應該不會有收據。可我想弄個收據什麽的,不然,我弟排了10幾年的隊,萬一到時候移民局說申請有誤,那就冤了。請問各位,這種情況,移民局會不會寄個什麽更正通知什麽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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