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紹一下本人情況:我2000年來美,2006年拿到博士學位後,參加工作,在一大學任教,但不是tenure-track的職位,每年要續簽合同,係主任保證我這份工作可以幹到2010年6月份。我在讀博期間曾發paper若幹,參加會議若幹,本想通過Outstanding Professor申請EB1,但學校不願配合,因為我不是在tenure-track上,不屬於Permanent Employment,於是我便自己動手,DIY了EB2-NIW的申請,於2008年8月遞交了I-140表。
再介紹一下我男朋友的情況:他是通過特殊人才申請的綠卡,2008年2月份正式拿到綠卡。我是2007年4月份認識他,然後開始交往,經過一年多的了解相處,雙方磨合得不錯,已經到達談婚論嫁的階段,估計明年兩月份可以領結婚證書了。
這幾天幫我表弟研究他的移民案子,忽然發現綠卡的配偶也可以申請綠卡,根據USCIS的文檔,綠卡持有者(LPR)在遞交I-130 (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表格的同時,受益人(也就是我)可以同時(concurrent filing)遞交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如果我正在美國居住。(詳見
http://www.uscis.gov/propub/ProPubVAP.jsp?dockey=77250fd16d337950eb94c214b6c713b9 中的21.3)
這一發現讓我十分興奮,因為我知道我的NIW的等待是遙遙無期的,綠卡的配偶等待簽證也是遙遙無期的,可是如果能夠遞交I-485,我就可以同時遞交I-131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得到Advance Parole Document,這樣我就可以明年暑假回國,而避免返簽H1B有可能遇到的各種麻煩和不愉快。我曾經於2006年聖誕節剛剛工作的時候回了一次國,結果簽證受到Security Clearance,機票作了廢,後來簽證沒有及時做好,又要改新機票的日期,與此同時,學校開學一月有餘,教學任務也嚴重耽擱。總而言之,這是一次非常不愉快和經常節外生枝的經曆,如果可以通過拿到回美紙(Advance Parole Document),而避免多次跑美領館看臉色,我的心頭立即湧起一股輕鬆。
我真的很想帶上我的未來老公,明年暑假回國探親,可是申請回美工作簽證(H1B)一直是我心頭的烏雲,如果結婚後可以通過I-485拿回美紙,我基本上就決定走這條路了。
不知此路通否?懇請壇中諸位高人不吝賜教。正確錯誤,利弊衡量,也請一並談談看法。非常感謝。也望此貼對有相關經曆的同胞有所幫助。
囉嗦地問:老公綠卡,本人H1B在美,親屬移民I-130和I-485可否同時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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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囉嗦地問:老公綠卡,本人H1B在美,親屬移民I-130和I-485可否同時遞交?
-ericn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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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2008 postreply
13: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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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老公可以幫你申請130。但對你沒什麽幫助。
-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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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2008 postreply
13: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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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大家的回答,看來隻能再簽H1B了。
-AudreyF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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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2008 postreply
14: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