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月24日被layoff,然後在10月30日遞交了583申請轉換成H4(因為我的配偶是H1)。移民局在11月1日收到申請,給了我receipt。首先,在這期間有幾天的gap,這樣我的COS還可以麽?我現在的身份還合法麽?
兩周前,我找到了一個新工作,他們在上周末給我遞交了H1轉換雇主的申請,並要求我撤銷I539。如果我撤銷了I539,但沒有獲得H1 visa, 按我的理解,我的身份從layoff到現在就是有問題的了。所以我不知道現在是否應該withdraw。如果我不撤銷,H1有可能不被批準麽?
問了現在雇主的法律顧問,她說因為gap,我身份本來就失效了。她也不解釋其他問題了。所以才來線上請求各位master的意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