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轉L1的問題

A和B是兩口子,以前A在X公司的中國分公司,B在Y公司的中國分公司。後來A被X派往美國工作,持L1,B持L2來美,在Y公司的美國分公司工作。

如果X公司把A裁了,這是B能辦L1嗎。問題是B已經用L2,來美一年多了和不夠一年的情況有差別嗎? (印象中,辦L1的條件是過去三年中的兩年在該公司的美國外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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