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9個月你可以填寫申請remove condition的表格(好像是I765,到USCIS網站查)。一樣寄婚姻持續中的證明等等,打指紋。如果你婚姻正常順利,比如沒有分居等等,材料過硬,通常不需要麵試,快的話2個月就可拿到10年期綠卡。
如果你現在拿到的綠卡是2年期的,從綠卡上的生效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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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誤筆誤,是一年九個月可以申請,2年9個月可以申請入籍了!
-初夏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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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8 postreply
15:4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