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豬豬,俺惹出大亂子了……
本人從2005年12月1日開始工作,H1B頭三年有效期至2008年11月1日。我於去年回國結婚,2007年12月15日攜啃蹄妞返美,兩人的I94表上出境時間都是2008年11月1日。
此後本人忘記申請H1B延期,單位竟然也忘記提醒。現在已經是11月底,不知應該如何是好?現在提交H1B延期申請是否還能得到批準?會不會有時間上的Gap問題?
上周用Premium Processing遞交了H1B的延期申請,USCIS收到時間是11月26日。現在的狀態還是:Case received and pending.
據我所知H1B延期並不自動使得配偶的H4延期,這樣的話是不是拿到H1B延期批準之後,還要遞交一份H4延期的申請?
本人的單位已經為我申請綠卡,I140已經批準,正在排隊等著遞交I485。這個問題會不會影響綠卡的申請?
看到網友講的類似經曆,好像要回國重新申請H1/H4簽證。是這樣嗎?
萬分感謝!急!
NittanyPig,六神無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