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自己創業後的綠卡麵試

我05年申請NIW和EB1b綠卡, 140很快批了, 485轉LOCAL後一直拖到現在. 本人於年中從公司辭職出來自辦公司. 節前收到麵試通知. 問題是:

以EB1b申請,麵試過了應該就沒問題了. 但按常理需要有個雇主, 自我創業(在同一領域)有問題嗎?

如果有問題, 在這麽短時間再找正式工作, 很玄.

問了不少人, 都不確定,甚至說不行. 前段時間去移民局詢問進度, 順便問了一下移民官員, 回答說如果原公司不反對, 應該沒問題. 但公司至今還無收入, 不知正式麵試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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