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CASE是弱一點,但是還是很有希望.
你的強項在於PUBLICATIONS,(近20篇和較多的CITATIONS,發表在好的雜誌),可以滿足兩項(PUBLICATION和ORIGINAL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後者靠RECOMMENDATION LETTER SUPPORT).在加一SIGMA XI(?)會員,三項.
1篇REVIEW很難說服USCIS認可JUDGE OTHER'S WORK.
另外, 要注意FILE之後的材料USCIS不認可.法律規定必須是在FILE PETITION時必須滿足3個條件. 但你可以用來佐證其他的材料. GRANT不是AWARD.送申的文章可以附在PUBLICATION之後.
如果你給出的地址,我可一寄個材料網址給你. 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