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歲的侄子和我媽媽於今年1月份來美國探親, 我侄子在上美國的小學。我和我先生是他的臨時監護人, 有公證書。 6月份的時候我給他們申請了6個月的延期到明年的1月份,收到了移民局的收據, 但是現在5個月過去了也沒有收到移民局的決定是否可以或者是需要更多的文件什麽的。我拿綠卡, 我先生是公民。 我的問題是:
1. 申請延期這麽長時間不批正常嗎?我打過電話查詢, 都是說在辦理中。 如果到了明年一月份我還沒有收到 移民局的決定,我媽媽和侄子還可以繼續合法待下去嗎?
2. 以我和我先生的身份我們可以收養我侄子嗎?是以我的名義收養好還是以我先生的名義收養好?我看到公民收養需要和被收養人在一起住兩年,並且是監護人兩年,可是我們現在都隻和我侄子在一起住了一年也隻是他的監護人一年。 具體應該怎麽辦呢?
3. 我侄子現在是B簽證, 是否需要給他轉成F1呢?讓他能合法的留在美國讀書?再辦其他的過繼手續什麽的。
4. 我媽媽有辦法可以延期留下來嗎?哪怕在1月份以後再留半年?我媽媽為了和小孩子在一起甚至願意黑下來,其實我知道她是喜歡住在中國的, 我不想讓她犧牲那麽大, 我希望她還是能想回國就回國。
我頭緒很亂,也不知道怎麽辦? 問了一大堆問題, 希望好心的人指點一二。 在此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