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移民局大烏龍,LG(主申請人)和我一起遞了I-485,EB3,不知等到猴年馬月.如今經濟不景氣, LG公司可能裁員或倒閉,他希望我也讓我們公司幫我申請綠卡,這樣一來雙保險. 我們已經有EAD和AP,我總覺得沒必要,而且我們公司還要簽一份AGREEMENT,說四年內如果跳槽,也陪償所有費用.想聽聽大家的意見?有沒有必要再遞一份移民申請?
有沒有必要再遞一份移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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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有沒有必要再遞一份移民申請? -freezingsummer- ♂ (324 bytes) () 11/15/2008 postreply 08: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