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分錢都別給這個律師,錢一旦到了他手,想要回來就難了

你自己就失去了主動權.相反,主動權在你手裏,不管他給你多少次bill, 你就是不給他一分錢,他拿你沒辦法的。法律上講,對於你有異議的賬單,你有權拒絕支付。即便打官司,你也是有理的。
這樣耗著,等對方沒了耐心, 他必然主動給你打折,若如此,就說明這錢不是必須收的。如果無法找到你們雙方都能接受的折衷方法來解決問題,就隻能上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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