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H1-b工作,遞了485,然後回國度假,回來用AP入的境,仍然回原公司工作。但入
境時,i-94上被蓋了章,寫AOS,及我的AP過期的時間。這個時間短於H1-b的到期日。
另外,我有EAD,但是沒有用過。
請問,我的H1-b的到期日還有效嗎?需要在I-94的日期前做什麽來維持身份的合法性嗎?
還有,配偶原來用H1-b工作,但失去工作後,遞交了H4的申請,隻收到receipt notice
,但一直沒有收到批準件。後來配偶回國,回來後用了AP,入境時,i-94上也被蓋了章
,寫AOS,及他的AP過期的時間。這個時間也短於我的H1-b的到期日。最近配偶又新申
請了AP,得到批準。請問配偶需出境,再入境,才能保證合法身份嗎?配偶的H4申請是
不是根本不會被批準,因為已經處於AOS的狀態下了?如果他重新找工作(距離上個工
作結束,已經有半年以上),還能重新申請H1-b嗎?還是必須用EAD?
請問有誰有實際經驗,或比較可靠的信息來源,能幫忙回答上述問題?謝謝。
I-94上的日期早於H1-b的日期(AOS,AP入境)到底有沒有關係
所有跟帖:
• 有誰可以回答一下?謝謝。 -實質- ♂ (0 bytes) () 10/01/2008 postreply 19:07:11
• ap入境,i94上麵都是給一年,都是這樣的,沒什麽關係 -yohyoh- ♂ (0 bytes) () 10/01/2008 postreply 23: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