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你在申請一個H1時,突然換雇主了,你去申請另一個H1或是申請amendment,第一個H1就自動無效了,而CIS也是以一個後批出的申請來自動蓋掉前一個申請(或你手上已有的已批的申請)為原則來辦事的。否則他們啟不是要在批準你新申請的同時還要給你一文指明你現有的已作廢?你的律師是在推卸責任,他要認為他沒錯可以向CIS幫你申請appeal啊。
This is common sense brother.
所有跟帖:
• 我的律師把他的同事也拉出來了,說從沒聽說過這種RULE。 -newbi1- ♂ (355 bytes) () 09/27/2008 postreply 13:01:54
• 我是指一個人在shenH1的同時,又得到了待遇更好的B公司 -紅葉- ♀ (15 bytes) () 09/27/2008 postreply 13: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