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旅遊B1,B2也行啊,隻要她能來。

不對,B1好簽,但隻能在美停留一個月,最多3個月,你所說的在美國等130,其實是黑在這裏了。B2根本簽不出來,VO看你探親探的是老公,立馬給你拒了。

唯一可行的,就是簽F1,或H1,還必須在結婚前。如果結婚了,在申請簽證的表格上,就必須填寫丈夫在美國,而且有綠卡,VO一看,絕對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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