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p! Request additional evidence. 問題請教!

今天收到移民局的信,說我的體檢報告,那醫生沒簽名,所以return給我,要我去找那
醫生簽了字再寄回移民局。

有兩個大問題難為死我了:

第一,信中說把原來沒簽字的體檢表隨信寄回給我,可是根本信封裏沒有。我拿什麽去
找醫生簽呀?(也不知道是不是移民局忘了寄給我)

第二,我搬家到另外一個州了,找原來那醫生得坐幾小時飛機。難道真要坐飛機再去找
那醫生嗎?

頭疼啊!請大家給出出主意吧!多謝了!

BTW:
NSC NIW PD:2005/8 RD: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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