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一直有塊石頭般的陰影壓在心底。 博士畢業後來美做博士後申請簽證時, 由於當時簽證情況不是很好,通過率極低,我做了一些糊塗事。 我在申請的H1B 的158表上把本科畢業後在高中教兩年書的工作經曆改為在本市一所大學教書, 以為這樣會對簽證通過有幫助。 後來我的簽證通過了,但我肯定絕對不是因為我的工作單位變化的原因,而是因為我簽的是H1B,他們沒法據簽(簽完後才知道這點)。
現在我開始申請綠卡(EB2 NIW and Labor Certification), 在填申請個人信息時, 我是繼續撒謊還是填真實的信息,我很想知道這個錯誤會成為我以後拿到綠卡的障礙嗎?尤其想到FBI 調查 and Name check, 便讓人感到沮喪。 _:'( _:'( _:'(
再次申明本人從小到大一直都是優等生,好公民。
請求各位朋友指點一下,尤其是有過類似經曆的朋友,為這事我都快折磨出神經衰弱了。
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