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皮匠請進,有一個問題弱弱的求教

我搬家了,但是我的地址還保留在我父母的住處。這麽做的原因是我的新地址是一個apartment,裏麵有好幾百萬個房間,很容易丟信。丟信這個事情不是沒發生過,很多信件被發到另外一個房間了,過了好久才寄到我手上,信上貼個黃條,說我的信寄錯了。

我父母的住址離我工作單位很近,所以每天下班我都會去拿信,而且由於是house所以從沒有丟過信

我的問題如下

1. USCIS通知我下個月去公民麵試,但是如果他們問到我的住處,我是否應該回答我父母的住址?還是我的現住址?

2.我在今年報稅的時候報的是我的現住址,所以如果USCIS官員看到我的稅單,會不會因為我的兩個住址不一樣而造成麻煩?

3.如果我回答我的現住址,他們會不會因為我沒有通知他們更改地址而造成麻煩?

4.這種事情會帶來什麽樣的麻煩?會對我的入籍有什麽影響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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