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月底失去工作, 公司付錢到四月底, 我的H1上的I-94 5月12日過期. 我在5月9日開始F2 pending, 後找到工作, 8月18日申請了H1. 現兩個申請都要補材料.
F2要補銀行statements和一張最新的I-20(當時轉F2準備太倉促了). H1要補5月8日前的工資單, 單位信證明5月8日前還在公司工作,和2007年稅表.
不利條件是最近發現公司在把我解雇時發信通知了移民局, 我妻子F1的OPT這個月底到期.
昨天已經寄出了F2補件. Cover letter裏要求F2有效期從5月到H1生效. H1補件還沒交. 5月8日前的工資單和2007年稅表我能提供, 但單位不會出信證明5月8日前還在公司工作.
請問現在這種情況F2, H1 能不能被批? H1是不是要到境外去簽? F2會不會被拒? 這樣會不會out of status 180天, 即使H1到境外去簽也會被拒?
謝謝.
請教pjiang,xiaobaitu等各位老師關於H1/F2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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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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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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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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