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 I-485 是今年五月批準的,批準後要求打指紋,可是三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收到打指紋通知。我7月去 local office 蓋了個I-551章(有效期6個月),9月去加拿大開會。我在I-485申請期間沒有使用過工卡,我的問題是:
1.我單位負責移民的秘書說,去加拿大後我隻能用AP回美國,回來後我的H1B作廢,隻能使用EAD。她說的對嗎?
2.我認真閱讀了這裏的帖子,覺得我可以使用臨時綠卡I-551章進入加拿大,然後回到美國。但是,我從加拿大回來後的身份是什麽呢?還是H1B嗎?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