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W 140/485 pending in NSC, PD 09/2007
EB1B 140/485 pending in TSC, PD 06/2008
都是concurent filing,都收到了AP和EAD。
我是主申請人,一直用H1工作,沒有用任何AP,EAD。LD是副申請人(H4),使用了NIW 的EAD工作,NIW-EAD 到12/2008到期。H1和H4簽證到12/2009 到期。我的問題是:
1. LD 繼續工作的話,是renew NIW-EAD還是使用新的EB1-EAD?我的想法是去renew NIW-EAD,這樣的話,風險就隻在於NIW上麵。律師的看法是使用EB1-EAD,說EB1 pending的時間短,應該比NIW批的慢,風險小。請大家評價一下那個方案好。
2. 如果去renew NIW-EAD的話,會不會被拒,因為已經有了一個有效的EB1-EAD?
3. 如果NIW 140被拒,LD是不是一定要回國?谘詢了律師,說不用回國簽H4,可以使用EB1B-EAD繼續工作。很疑惑,不知道他是不是對。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