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急:請小白兔老師,Pjiang老師,及其他熱心人賜教!!


我在美國,是美國公民。老婆和小孩在國內,從沒有來過美國。

我現在準備用I-130來給她們辦來美的K3,K4簽證(現在不為她們申請綠卡,等她們來美國以後再辦),看了一些資料,有些迷糊。

下麵是我的問題:
(1)按照程序,是先要遞交I-130,以後再遞交I-129F表,給老婆辦K3簽證,等老婆K3簽證拿到,小孩的K4自然會拿到。所以原則上來說,在這一步,可以不用填寫I-130給小孩,隻需給老婆填寫I-130一份遞交上去就行了。可是想到以後她們來美國後,辦綠卡時,小孩還是需要I130表。為了老婆和小孩同步辦綠卡,我打算現在雖然隻為了辦K3,K4(比綠卡快),也把小孩的130表以其交上去。這正思路對嗎?

老婆和小孩的I130表在來美國後辦綠卡時,還會有效吧?
她們來美國後辦綠卡時,不會重新再各自要填寫/遞交一份I-130表吧?

(2)在遞交I-130表時,還需要遞交我和老婆兩份G-325A表。

在填寫老婆的G-325A表時,有一個問題
This form is submitted in connection with an application for:

( )Naturalization
( )Status as Permanent Resident
( )Other (Specify):

我想選擇(X)Other (Specify):並注明K3,K4

可是,以後這個表還要用來辦綠卡,所以還想選擇
(X)Status as Permanent Resident
這樣填寫,可以嗎?到底怎麽填寫更好?


在填寫我的G-325A表時,對同一個問題
This form is submitted in connection with an application for:

( )Naturalization
( )Status as Permanent Resident
( )Other (Specify):

我已經是美國公民了,怎麽填寫?真不明白?

(3)遞交I-130時,需要交經濟擔保嗎? 如果要,是什麽表?

(4)有沒有完整的辦I-130,K3,K4簽證的手續及需要的各類表格,資料的清單?

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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