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他國綠卡配額
申請綠卡,有排期的問題。而排期,隻對中印墨菲四個國家有影響,因為其它國家的排期一直都是 "C".
由於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排期,這樣就可能形成妻離子散的局麵,如果他們分屬不同的出生國的話。於是,Alternate Chargeability 的概念被引了進來。所謂"占用他國綠卡配額"是說,在一定的條件下,你可以不受限於你的出生國的綠卡配額,而使用其它國家的綠卡名額(並依照該國的排期)。這樣,整個家庭就可以同時移民,同進同退。- INA 202(b)
這些條件有:
1) 你可以用配偶出生國的排期;
2) 你可以用父母出生國的排期;
3) 你的子女可以不用其出生國的排期,如果是其父母在無居住權的國家臨時停留時所生。
這對大陸申請者有什麽影響?
如果你的配偶不是在中印墨菲出生的(中特指大陸,港台澳不包),你可以占用他國綠卡配額。對於不是通常排期總是當前的 EB-1 同學來說,具有極強的實際意義。因為這樣,你就無需排隊等候了,--四國之外排期,無論哪類,目前總是當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