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當年寄去律師事務所和移民局的郵費都是自己出,

甚至當時要補充材料,因為律師的態度非常不好,最終都是我們自己辦的。
因為移民局要求補充材料,律師還要多收費,雖然他並沒幫我們,但因為I-140居APPROVE文件是寄到他那去的,我們怕他到時刁難,所以這費用還是給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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