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老師,看了你的博客文章有個問題

來源: 米蘭妮 2008-07-24 10:14:3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69 bytes)
關於合法停留,你寫道“一個關於合法停留的極端例子,是 F-1 的 60 天的 grace period. 在 I-20 失效或者 OPT 到期的 60 天之內,F-1 可以在美合法停留。但是由於喪失了合法身份,F-1 不可以進行任何身份調整的申請,包括申請 EAD 和 program extension (transfer of program/college/university 是可行的)。並且在此期間,不能再以 F-1 身份入境,可改簽 B-2. ”

所說的不可以進行任何身份調整的申請包括轉成F2, H1,J1也都不可以麽?還是也有批準的可能,學校international office 德人說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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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pjiang老師,看了你的博客文章有個問題 -pjiang- 給 pjiang 發送悄悄話 pjiang 的博客首頁 (170 bytes) () 07/24/2008 postreply 1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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