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轉H4,是不是遞交後收到receipt,就可以在美國繼續合法待下去?
謝謝回複!不知我這種想法對不對?我申請新的H1B的同時給美國移民局(USCIS)遞交I539,為LP遞出身份轉換申請,是不是收到receipt後,LP就可以在美國繼續合法待下來? 還是必須回國重簽或去Mexico簽?如果回國簽的話,還得等到我的新I797下來才行,那就需要好幾個月了。有沒有好的方法?請指教,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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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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