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公民結婚,現持有Conditional Green Card,家庭破裂,暫時分居。對將來轉換permanent green card沒有把握。但有心留美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我可以或應該申請EB-1a嗎? 如果我選擇申請,會有什麽樣的影響呢?
EB-1a 申請被拒?
換 permanent GC 也會受到影響?
或是EB-1a申請通過,直接得到permanent GC?
或是EB-1a申請被拒,但還有資格遞交Conditional GC 轉換 permanent GC 的申請?
多謝老師指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