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幾個律師,基本上說的是 Grace period 不包括在提交485的180天寬容期裏麵,但我還是得先用 7/31作我的 180天大限)
LD 的 485 去年交的,下個月 PD就 current。
最近腦筋一直繃著的,前2天突然說 cut off date 前進了。
當時我想都沒想就去uscis網站,確認LD的 priority date已經包括了。
然後立刻準備材料,第二天一大早就把485郵寄了
後來回過勁才發現,這個公布的Visa Bulletin 是 8月的,按理說應該8/1才可提交。
這種情況申請是被拒絕而退回來麽?
有沒有哪位遇到過或者聽說過移民局發個善心給個收據的?
我現在反正是垂死掙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