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拿大移民短登問題,請過來人幫忙

請問我們打算今年短登,明年再過去定居,這樣的話如果我們在美國買的車今年暫時不辦進口,明年過去再辦,要不要填在"goods to follow"清單裏呢? 填不填都要交進口稅,有什麽區別嗎?

如果把辦理進口車的費用全算起來,這樣是不是把在美國的車賣掉,到加拿大定居時再買車比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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