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俠和小白兔:
我已婚,有正式綠卡,先生是公民。想以我的個人名義邀請媽媽來美探親,請問可行嗎?如果可以是否需要附上先生資料和結婚資料?還有稅單?另,我媽之前連續簽了三次,05年兩次,06年一次,都被拒了,好像因為我當時還是臨時綠卡,我的綠卡去年轉正,今年想再試一次,不知可能性大不大,如果附上往返機票,會有幫助馬?
多謝
請問各位大俠和小白兔,探親簽證急問
所有跟帖:
• 回複:你回國看過你父母嗎? -mouse1994- ♀ (0 bytes) () 07/13/2008 postreply 16:54:41
• 回複:回複:你回國看過你父母嗎? -billbaby16- ♀ (20 bytes) () 07/13/2008 postreply 17:42:04
• 和你是臨時或正式綠卡無關,關鍵在你父母自身的條件 -xiaobaitu- ♀ (38 bytes) () 07/14/2008 postreply 11: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