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6年為我申請了緑卡, EB3, PRIORITY DATE: 10/25/06; I-140 1/22/07. 去年七月交了I-485,PENDING; 今年六月三日I-140批準. 鑒於我I-140已批, I-485 pending more than 6 month, 我現在可以換工作了,對嗎?
同時我晚上上學,2007年底拿到了研究生文憑. 現有一家新公司願意雇我, 工作性質與我目前的公司相近. 我本想讓新公司以EB2提出新的申請, 可律師說這樣一來會使移民局注意我, 會對我的485不利. 同時EB2與EB3排期僅差一年, 不值得冒險. 請問大家, 律師說的有道理嗎?
我該怎麽辦? 請諸位高人出出主意, 多謝了!
我該不該讓新公司辦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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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我該不該讓新公司辦緑卡? -sdfsdfsdff- ♀ (124 bytes) () 07/10/2008 postreply 15: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