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和今年6月分別給兩個參議員寫信問情況。作為回應,移民局回信了,說不久會讓我再次打指紋;打完指紋後,按照所有case的接收順序,時間到了再做決定(跟沒說一樣)。
通常不是15個月後才重新打指紋嗎?我剛打指紋7個月不到,怎麽又要打?
達人看下,這是不是被催急了故意找茬?
• 回複:請教白兔,皮匠等達人,移民局這是故意找茬嗎? -seaflow- ♂ (10 bytes) () 07/07/2008 postreply 22:58:42
• 回複:1.可能類別不一樣, 有code1,code2, code3, -yunsan- ♂ (147 bytes) () 07/08/2008 postreply 0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