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婚姻綠卡未批,請教小白兔。

我07年初結婚後申請綠卡, 4個月後麵試, 沒有疑問, 說NC 還沒過,要等。
到今年4月底,換了一個移民官, 收到補件通知, 要去年的報稅證明。 我們補好後去OFFICE, 見到了這個移民官。 我老公幾年前有一場官司, 損失了很多錢,也反應在了稅表上。 雖然他的收入足夠sponsor 我, 但是稅表上出現負數, 其實出現的那個負數已經是ASSET, 並不是負債。跟一般懂稅和財務的是能夠解釋通的。 可這個移民官說問問他的SUPERVISOR, 回來後說不行, 要找一個JOINT SPONSOR, 我們隻好找了一個(這個人的收入很低, 也就將將過要求的底線),到現在遞交了2個多星期了還沒消息。

我的NC 還沒過, 我們兩人已經有了一個孩子了, 但是還沒有大型共同財產的證明。 這種情況是否能夠很快批準? 還是等到NC 過了以後,才做決定?因為我父母喜歡孩子,我把孩子送回國內幾個月, 當時移民官還問孩子為什麽在中國? 這些會不會影響他們遲遲不批準我的CASE? 先謝謝了。

因為要著急回國接孩子,希望他們趕緊批了,我不用再花錢申請A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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