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後都可以遞交I-751,但是填寫的方法不同

來源: xiaobaitu 2008-07-07 08:43:0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33 bytes)
回答: 回複:好心人請給建議sdfsdfsdff2008-07-07 07:45:43
如果沒有離婚,而且對方能配合,應該選擇聯合申請, 對方需要在I-751上簽字,而且如果麵談,對方需要出席,否則I-751會被拒,那時就沒有身份了,有可能被納入遞解程序
如果已經離婚,或是未離婚但對方無法配合,那一定要 先離婚,然後申請單獨解除條件,這樣不需要對方出席和簽字,但是這種情況都會被麵談,通過麵談確定當初是真結婚後,也會簽發10年綠卡。如果不能確定婚姻真實,要納入遞解程序,由移民法官重 審,如果法官也 認為當初不是真實婚姻則會遞解出境

所有跟帖: 

謝謝xiaobaitu還有一個問題 -後媽難當- 給 後媽難當 發送悄悄話 (59 bytes) () 07/07/2008 postreply 09:25:01

不用等到兩年,但要一年零九個月才能遞交申請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07/2008 postreply 09: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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