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是默認某些條件下的雙重國籍

我碰到過一個例子,一個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駐美國領館工作,為了便於工作和生活,她也擁有美國國籍,她親口告訴我,理論上加拿大和美國都不允許dual(她把雙重國籍叫做dual),但是她的情況是特例,她是(至少據她說)被法律承認的dual。

至於擁有兩個以上的多重國籍,我從來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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