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移壇狂補課,怪自己以前太不用功。居然現在才知道作為alien在美國,原來每次搬家都要向移民局報備滴。。。可是換到現在的地址已經1年多了,都沒有跟移民局打過招呼
現在準備file移民表格了,才學習到。可是過2個月不到,俺又要搬了(也不是permanent的)。。。
1。 為了不想惹出移民case換地址的麻煩,俺已經租了po box了。。。(順遍問問這個是可行的吧?考古了以前的帖子,有人說GC、EAD這些卡移民局是不寄PO BOX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2。 俺現在的想法是,趕緊把現在的地址給移民局報備了?過1個多月再次報備新地址?可又擔心,等馬上file了移民表格,人家移民局電腦網絡一查我名字,又是po box的,又是連續2次換地址的,把移民局搞糊塗了,信件不知道往哪寄(我現在就老擔心信件寄丟的事情。。。)。故 想聽聽xiaobaitu大俠、pjiang老師的建議,我現在是本著better late than never的原則趕緊把現在的地址給移民局報備了,還是等2個月換到新地址後,再直接跟移民局換新地址??
不好意思,問題可能有點瑣碎,但真的是剛開始辦,什麽事都不敢馬虎。
先謝謝各位幫忙回答的老師、前輩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