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那種情況,還有兩個辦法:
1,在治療完成後,到美國廣州領館申請return resident visa
要分別經過移民局駐廣州辦事處和美國廣州領館麵談,解釋你們的具體情況和出示證據,如果認可情況確實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就會簽發return resident visa,回到美國後再以I-90換新的綠卡
2,如果隻是白皮書過期,綠卡沒有過期,也可以直接返美,入境時很可能被扣留綠卡,但會允許以parole身份入境,之後需要上法庭向法官解釋原因,如果法官認為有;理由,會下令移民局將扣留的綠卡還給你們。
通常後一個辦法耽誤的時間多一些,而且法官一般都要求當事人雇用律師,花錢也多些,當然如果你們短時間不想在美國住,大可將綠卡退回廣州領館,換成短期簽證,等將來需要去美國定居前再申請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