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持條件綠卡,今年12月到期。所以今年9月會遞交751. 有些情況想問一下-
婚姻為真實。
能提供的為-
-共同保稅兩年,
-醫療保險在先生公司的名下。
-共同出去旅遊,所有活動都是共同,有很多遊玩的照片,美國各地及國外。
-也有與雙方家人及朋友的照片。
-有共同賬戶
-有共同信用卡
但是不利因素是-
-還沒有正式婚禮
-沒有什麽共同財產,
-房子是先生婚前買的,自然也是他的名字。
-所有家裏的Utility Bill都是他一個人的名字。
-共同賬戶並不是我們雙方payroll 的。
-沒有孩子,也不打算要
請問這種情況下,在提交文件的時候,我應該注意些什麽?或者說,我還能做什麽,在這三個月期間?
謝謝!
請教小白兔、皮匠與諸位大俠關於綠卡的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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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況沒有什麽可以做的。因為你能提供的證據,假結婚的基本也都能提供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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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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