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07年12月遞交B-2延期申請。08年1月回國,當時申請還在pending。08年6月初申請被拒,我們剛剛收到移民局的據信和1-94 原件。移民局不知道他已離境。
我想問:要不要把1-94 寄給移民局並告知父親在08年1月已離境?這樣移民局有個記錄是不是會方便他下次來美簽證?
要把1-94 寄給移民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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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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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2008 postreply
08: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