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這樣做是有原因的. 幾個月前吃過一次虧. 那時我也同時得到兩個OFFER, A 雇主給OFFER 在星期一, 說明該OFFER HOLD一星期,該OFFER 一般. B 雇主在我的不斷催促下, 終於該星期五給了OFFER, B OFFER 無論工作性質, 工資, 都比A要好,而且B的律師著重說我有receipt就可以上班. 我簽了LETTER, 並把拷貝email 回B公司, 也發了H1B transfer的材料, B 公司開始處理H1B transfer.. 這樣我就拒掉了A. 結果風雲突變, 兩星期後, B律師說我的工資不夠prevail wage,建議B 收回OFFER, 結果就丟了B OFFER. 可憐我退掉新屋,退掉搬家公司,機票.
現在的兩個OFFER 都一般, 我也沒有偏好,兩個都催著答複. 想拖到一個辦好再拒另一個不大可能. 同時答應, 同時辦H1B transfer不知會不會有問題?
請律師或有經驗的給些建議! 謝謝